• 2007-06-06

    略论安藤昌益对《四书》的批判及其哲学意义(一) - [日本史]

    Tag:

    版权声明:转载时请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和作者信息及本声明
    http://powerofbuddha.blogbus.com/logs/12247212.html

     

    略论安藤昌益对《四书》的批判及其哲学意义(一)

     

    《论语》、《孟子》、《大学》、《中庸》合称的《四书》,在经南宋理学大家朱熹编定并为之作注后,取代了《五经》的地位,一跃成为儒家经典的最高权威。在中国的数百年间,中国儒家学者对《四书》可谓奉若神明,视为金科玉律,极少有人怀疑它的真理性、遑论公然的批判了。而18世纪日本学者安藤昌益(17031762),却敢于藐视儒家的权威,对《四书》发起了一场猛烈的批判,写下《论语评》、《大学评》、《中庸评》和《孟子评》。昌益对与儒学的批判,集矢于《四书》,把重点放在以《四书》为最高经典的宋明新儒学上,既带有儒学总清算的性质,又构成了昌益的社会思想总批判的一个重要方面。

     

    (一)

    安藤昌益对《四书》的批判基本理论依据是关于“道”与“法”相对立的思想。即所谓“自然之道”与“私立之法”的对立,这是其批判思想的出发点与归宿。

    昌益自称其主要的两部著作都是因为有见于“自然道”而写的。他说“

    予深叹之数十岁也,故见自然道,编《真营道书》、且著《统道真传》。(1

    所谓“自然道“,是昌益关于”道“的特定称谓。昌益何以将之称为”自然道“呢?这就需要考察昌益所谓”自然“的涵义。昌益认为:

    夫自然,五行尊号。五行无始无终,木火气进回为转,金水气退定为定,土气转定中央,和合转气降,定气升,生住人物形体。(2

    在这里,“五行”(木火金水土)虽彼此之间有差别,但又是统一的,“五行只一气进退也”。由于“五行无始终”因而“自然”也是无始无终、运行不息的。(3)天地间的人和万物都是由“五行”的运动而产生的。至于“转定”的概念,则是昌益所自造,实指天地。那么,何谓“道”呢?昌益对“道”也作了界定。

    道云者,无始无终自然真自感、一气自进退,自转定成。转,日月星宿辰,四一气进退、退进凝见也;定;中土木火及金水,是五形万形,此一气进退、退进凝成也,故此一气,转满、定满、人身人心满、无非一气生,无不满一气,故自然转定人物中,唯一气满满矣。故满一气弥轮名满即道矣。(4

    所谓“自然”,就是自身运动,所谓“进退、退进”,则是气的运动形式。昌益认为,一气充塞天地,弥纶万物,处于永恒的运动之中,由此生成天地万物。这中自然之气的自身运动就是所谓的“道”。

    在《自然真营道"大序》中,昌益把“自然”直接界定为“互性妙道之号”。他说:

    自然,互性妙道之号也。互性何乎?曰:无始无终土活真自行小大进退。小进木、大进火、小退金、大退水、五行自进退,八气互性也。木主始、其性水也;水主终,其性木也。故木非始、水非终、无始无终也。火主动始、其性收终;金主收终,其性动始。故无始无终也。是妙道也。妙,互性;道,互性感也。是土活真自身,不教、不习、不增、不减、自然矣。故是谓自然也。(5

    在这里,“互性妙道”、“土活真自行”都是昌益的自造语。所谓“土活真”,是指构成世界的基本物质,包括所谓“八气”,即进木、退木、进火、退火、进金、退金、进水、退水;是与上述“自然真自感,一气自进退”之意相同,即自然的自身运动。它表现为“通、横、逆”三种运动方式。“通”即自上而下的运动;“横”即左右的横向运动;“逆”即自上而下的运动。而事物对立统一的运动规律,一切都是自然而然,无一丝一毫人为掺杂其中,因其以“自然”为“本体”,所以昌益认为“自然,此道本体“,(6)故称”自然之道“。可以说,对”自然之道“的阐发,是昌益自然哲学的基本宗旨。

    与“道”相对待的范畴是“法”。昌益所谓“法”,是指违反自然的人为之伪。“道”与“法”在昌益看来是对立的,所谓“自然道,无法者也”。(7)由此引申出关于“自然世”与“法也”对立的观点。

    所谓“自然世”,昌益认为是人类最原始、最本然的形态。在昌益看来,人类社会与自然界遵循同样的规律、都以“自然”为本,人和自然的关系是和谐一致的,故有“自然之世”之说。他说:

    真转定万物生耕道人伦直耕十谷生与行,而无始无终,转定人伦一和矣。转定自然也,人伦自然也,故自然世云。(8

    所谓人道一任自然,直接从事农业耕作,生产谷米粮食、自食其力,这就是“直耕“。昌益认为人类的”直耕“源自天地的”直耕“,他说:

    转定生生直耕,人继之,直耕安食,是自然自感进退一气,曰:之道也。故道,自然转定人耕,只一道矣。此外道云无之。(9

    “直耕”既是天道,又是人道。这种依据天道而立的“直耕”,成为人类赖以生存的一种最基本的实践活动。它体现着人类的本性,并由此形成一种没有君臣贵贱,平等太平的社会。而这样的社会,就是所谓的“自然世”。

    然而,作为人类社会本始状态的“自然世”,却为继起的“法世”所破坏。为此,昌益说:

    圣释出,不耕盗转真直耕及道,贪食立枉法,王公卿大夫诸侯士工商始以来,法世成,王守法其次序,以守其宦位法,无宦无位其其守法,法背者有则是刑杀,故上下各法守,故法世。(10

    认为“法世”是儒教的“圣人”和佛教的僧侣提倡“不耕贪食”,妄立私法而造成的。以“自然世”向“法世”的转换是以“自然道”向“人立法”的推移,不是一种进步,而四一种堕落。在“法世”里,统治者不劳而获,贪欲成性,争乱四起,社会动荡不安,所有这一切,都与自然规律背道而驰。昌益十分憎恶“法世”,不遗余力地揭露和批判“法世”的种种罪恶现象。这一“自然世”与“法世”相对立的思想,构成了昌益历史哲学的核心内容。

     

    (二)

    安藤昌益分别选取《论语》的“道”、《大学》的“三纲领八条目”、《中庸》的“中”、《孟子》的“养人治人”等问题,一一作了批判。昌益对《四书》的批判,就是评击儒学是违反“自然道”的“私法”。用昌益的话就是:“孔丘所说,凡私立法,而非道论”;“孔门学,非道学,法学也”。(11

    在《论语评》中,昌益揭露了儒学不知“自然道”以及混淆“道”与“法”的错误。何谓道?何谓法?对此,昌益作了严格的区分,他说:

    道,转气行,转定满满,生物常也,故道矣。法,人之为利已立制之,国国、家家、事事、物物法立之,以法为我意,故法也。(12

    也就四说,“道”是自然自己运动、宇宙万物生成的规律;而“法”则是人以私意为自然立规则。昌益以此为准绳,对儒家所提倡的人伦政治提出了批评。他说:

    转道无法,人立法无道。转,气行道,故万物能生,与施无夺取;圣制政法,故真一实体“分生”而来者也。(13

    由此可知“一”就是指出自然真一,具备统一的实体,但孔子“不言见此一正体”,而以“仁”指此“一贯”之“一”认为“至天,透地,通万物,只施与而不贪取,这便是天地之惠;而人受天地之惠,自耕自食,而养老抚幼,这是人道之惠。”昌益认为,此二道方是“真慈悲”。而孔子反其道而行之,主张“不耕贪食”。结果,不仅蒙受仁慈者因负恩而有罪,即使施仁者亦因陷人以罪而同样有罪,二者都违反了昌益所提倡的“自然之道“。因此,昌益说:“故以仁一贯云,私法才而非自然转定真道”。(14)所以代表孔子最高理论造诣的“吾道一以贯之”一语,恰好暴露了孔子“以法为道,以道为法”,从而混淆了“道”与“法”的错误。

    在《大学评》中,昌益批评“三纲领八条目”完全是“制法利己”,而非“转定道伦”。昌益先是分析了“三纲领”的失误。就“明明德”而言,昌益强调弄清“德”的自然本性。他说:

    夫自然明德,木德稳和物生,火德照光盛物,金德清净物收,水德明察物藏,皆土德自感,就革四德,统括四德,四德而一德,一德而四德,进德者八,八德一矣。此一德自然,自是五行尽妙直自无生一物。圣,吾物曾无之,有夺取耳,而无生与也。转道,人法如此有大违。岂之转道,人法可同理论乎?(15

    昌益在此强调,“万物能生,与施无夺取”的“天道”(即“转道”)同“有夺取而无生与”的“人法”是根本对立的。既然“转道无法,人立法无道”,作为“圣人私立法”的儒家人伦政治,当然是与“自然道”相违背的。

    不仅如此,昌益还就“吾道一以贯之”这一《论语》中的“至论”,批评孔子“以法为道,以道为法”之矣。那末,“吾道一以贯之”中的“一”,究竟何所指?昌益认为,应该是指“自然真一”,他说:

    夫无始无终一真气,自进转,自退定,自进退,退进为转定一体,此真正体矣。真一正体转定。故日月一真体,男女一真体,雌雄一真鸟,牝牡一真兽,(鱼佳)(鱼艮)一真鱼,萑莨一真草,如此通贯而始一以贯可知之矣。是一正体而皆是转定一正体分生来,人物则统一正体矣。是自然一正体矣。(16

    也就是说,无始无终的真一之气在其自己运动的过程中,进而为天,退而为地,通过进退运动使天地与为一体,此即昌益所谓真一实体。这个真一实体就是天地自然。为此他又说:

    一德自感、春生、夏盛、秋收、冬藏,中间真德为之。是自然尽妙直耕,是一德正体,所以为德矣。(17

    就是说,五行各自具有不同的性能,木德主生、火德主长、金德主收、水德主藏,然皆包括于土德的运动之中。土德统括木火金水四德。一德与四德互换,因而形成进退的运动,即春生、夏盛、秋收、冬藏。这种自然绝妙的生成运动——“直耕”,就是昌益所倡导的“德”的本质,亦即所以为德的根据。昌益指责《大学》不能把据德的自然本质,陷于“不耕贪食”的不自觉,“故《大学》明明德非自然真德,孔子私法言也。”(18

    而就“亲民”而言,昌益指出,“亲民”之“民”是指民众,民众是最近天地自然,并直耕而实践天道的。而像孔子那样“不耕贪食”,违背天地之道,则是民众之敌。

    就“止至善”而言,昌益认为,再也没有比从事劳动和生产、实践天道更大的善了。那些不耕贪食、周游列国之徒,既不懂得什么是“至善”,也谈不上“止”。因为能够“常止于直耕转定至善者,众人也”。(19

    昌益接着又一一列数“八条目”之失。他揭露说:“以天下之天下为吾有”,方欲平天下;视邦国“为吾国”,方欲治国;“夺国欲荣华”,方欲齐家;不知止于“直耕”,方欲修身;“心常横逆”,方欲正心;“意常盗贼”,方欲诚意;“横逆心,盗贼意”,而不能致知,方欲致知;“不能致知,曾不能格物”,方欲格物。上述的“八条目”,昌益认为皆为维持阶级社会秩序而设,完全是社会治乱的“法言”,丝毫没有论及“自然之道”。倘能够“止于转道直耕至善”,完全是可以“常平、治、齐、修、正、诚、致、格”的。而《大学》八条目则反其道而行之,“制法利已”,是完全错误的。所以昌益说“是《大学》纲领、条目,非转定道论”。(20

    在《中庸评》中,昌益着重阐明了“中”的辩证法,所谓“不偏之谓中,不易之谓庸。中者,天下之正道;庸者,天下之定理”。(21)关于中庸的这一疏解被两宋以来的新儒家奉为圭臬。而昌益却对“中庸”提出自己的看法:“子见自然真中庸,而以今世醒妄迷,犹为后世明镜也”。(22

    昌益在“中庸”之前冠以“自然真”一词,是有其特定含义的。昌益认为,自然乃是无始无终、自身运动的合“五行”之气的“道”,而对于“自然真中庸”,昌益则说:

    中庸,自然真、气,而转定、人物乃中庸,常能直耕安食,是真气中庸矣。(23

    在这里,昌益实际上是分别以“真”与“气”来解释“中”与“庸”的,即:中是自然之气的本然之真,庸是自然之气的自己运动。昌益认为,天地人物能够在不间断的生成活动中生存,就是所谓中庸。“中庸”是天地人物所固有的,昌益还说:“进退一气为庸用,一气主真为中德。”(24)“中庸”是自然本身的辨证法。昌益所谓“自然真中庸”,正是以这个意义上说的。

    昌益依据自己的“中庸”观,对儒家展开了批判。其中尤以对“中和”观念之批判不对“中庸”实践之批判,最为世人所重。

    对“中和”观念之批判。《中庸》提出“喜怒哀乐未发,谓之中;发而皆中节,谓之和”的“中和”说。昌益指斥此说存在“不知自然中”之失。他说:

    喜怒哀乐情,五藏气感。中,真名也。真常自感气也。此气感,情也。真、中、性。故真,进感情发,退感情止。进退一气也,故发止一情也。故去未发无发,去发无不发。故发不发,一直自感也。不辨之,未发已发为二别,故非真中。……和,气退名也。一气进刚退和故刚和一气也。故去刚无知,去和无刚也。然贵和耳,偏失也。(25

    昌益认为,喜怒哀乐是气感之情,其发与不发是一气自身的进退运动,并无“二别”;且一气进刚退和,刚和一气。根据“进退一气为庸用,一气主真为中德”的“中庸”观,以“未发为中,已发为和”,就是“不知自然中”,“私偏和”,而皆失中庸之原则了。这是着重批判儒家在中庸观念上的失误。

    对“中庸”实践之批判。《中庸》引孔子的话说:“天下国家可均也,爵禄可辞也,白刃可蹈也,中庸不可能也”。昌益对此批评说,平治天下国家,是人为强加给它的;辞爵禄而加入不耕贪食的行列,是盗贼;敢蹈白刃,是偏勇。只有常能“直耕安食”,慈爱是真中庸。“妄如孔丘及学徒,不耕贪食者,非中庸,私法失也”。(26)这是着重批判儒家在有关中庸的社会实践上的失误。

    昌益的《中庸》批判,其意仍在强调“中庸”的自然本质。这一点,他自己表述的很清楚:

    中,自然真也;庸,真自感气行也。故中、转、定、人、物真也;庸、转、定、人、物行条也。此故转、定、人、物心神行条,中庸而一真妙体矣。是自然中庸矣。(27

    而在《孟子评》中,昌翼突出地批判了孟子的社会分工论违反“自然之道”的错误。

    孟子说过:“劳心者治人,劳力者治于人;治于人者食人,治人者食于人:天下之通义也”。(28

    昌益将这般话转述为:“养人者,所治于人;治人者,所养于人。是天下通义也”。(29)所谓“治人者”,是指居上位的“圣贤”;所谓“治于人者”是指居下位的劳动大众。所谓“养人者”,是指被剥削者;所谓“养于人者”,是指剥削者。孟子承认这种存在着统治与被统治、剥削与被剥削关系的社会制度是天经地义的。对此,昌益持严厉的批判态度。他认为,自伏羲出世以来,开始称王,确立了上下权力的关系,出现了阶级的对立,社会治乱相循,统治者掠民贪食、不耕而获、敛民财富、穷奢极欲,既亵渎了天道,有蹂躏了人道。他宣称:

    天下者,天下之天下,非养人,、非所养、非治、非所治、各直耕、直织、安衣、天地与四时行,无事、安平、常中。(30

    而昌益所设想的理想的社会蓝图是:

    天下通义:原野生人,为耕衣、五谷、衣类出之;山里生人,薪炭为业,出原野里;海边生人,取鱼类,出原野里。于此互五谷、薪炭、木材、衣类、鱼类替替。故天下替谷食、家作、薪炭燔、衣、鱼、食,一般也。(31

    在昌益所设想的社会里,分工是依据自然环境条件而划分的,平原、山区、海滨之人各自将当地生产的产品拿到市场上出售,以换取彼此需要的生活消费品。在这种自然经济条件下,人们的普遍生活水平大体是一样的,既没有过分的需求,也没有太大贫富的差别。

    昌益的《孟子评》批判了孟子在社会分工问题上“不知道自然转定耕道”的偏失,并提出了自然分工的理论,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昌益的政治性主张。

    以上是昌益《四书》批判的主要内容。归根到底,昌益《四书》批判是以破“法”立“道”,促进“法世”向“自然世”转换为旨归的。

     


    收藏到:Del.icio.us